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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廣網北京8月29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昨天,很多人在微信當中看了這麼一個內容,這個微信描述了27號晚上發生在復旦大學兒科醫院里的一件事情;當時有一位女子帶著5歲大的女兒到復旦大學附屬兒科醫院去看病,她的女兒當時骨折了,在沒有掛號的情況下,而且當時診室里還有其他的患兒在就診,這個女子不聽值班醫生的引導,強行要求醫生來治療自己的孩子,還將醫生抓傷了。上海閔行區梅隴派出所接到報警以後趕到了現場。目前,警方已經介入此事的調查。
  微信里提到的抓傷醫生的女子名叫張潔,在接受《新聞縱橫》值班編輯宋林採訪時,她承認自己當時確實沒有掛號,也確實抓了醫生。不過她強調,是醫生先動手推了她,並且態度十分惡劣。
  張潔:當時因為我女兒那個手骨折,然後彎曲的很厲害,我也很慌,然後我就進去,直接進到醫生的診室,我跟醫生說,醫生不好意思,求求你能不能幫我治療一下孩子,然後醫生就很凶的對著我說,你給我出去,然後我就看著醫生,我說求求你了,孩子這個樣子你能先治一下。然後,他就說出去,掛號才可以進來。我說我的同事已經去掛號了,他說那也不行,那你也要出去,確實他在診治一個孩子,是一對夫妻帶著一個小孩,一個小姑娘,我就對醫生說有輕重緩急,你能先看一下我的孩子嗎?然後醫生說,不行,你給我出去。這個時候我也很無奈,我就抱著我的女兒退到了門口,大概等了一兩分鐘左右,這個病人看好出去了,我再次抱女兒進去,然後放在他那個床上,我說醫生你能幫我看一下嗎?這個時候醫生就是一下子站起來了,衝著我走過來,對著我這樣推,你給我出去,不可以,怎麼怎麼樣,說了一大堆。然後我抱著我女兒被他推了兩下,頭撞在那個牆上,這個時候才把我激怒了,我就回手抓了他一下,因為我指甲長把他的臉抓傷了。
  對於張潔的說法,被抓傷的醫生鄭一鳴昨天在接受上海《新聞晨報》採訪時表示,自己並沒有推人,不過他也不願就此事多說。
  記者:我還問一下,當時您是沒有動過手,推搡她或者怎麼樣是吧?
  鄭一鳴:沒有,但是後面還有什麼事情你還是先問問我們宣傳科吧。
  目擊者楊先生表示,當時醫生確實是和患兒家長髮生了衝突。
  楊先生:大概醫生就叫她出去,她就沒出去,醫生站起來就推她出去了,推她出去的時候邊說,邊把她往診室外面推了,可能就是推的時候爭執起來了。
  事後雖然另有醫生為骨折的女孩進行了複位、固定的治療,但是該院骨科主任卻發佈了一條強硬的聲明,說“醫生需要在應有的尊敬下工作,而她的科室將不再為張潔的孩子繼續提供下一步治療,直到此事得到合理、公正和滿意的解決。”這份聲明,讓這條微信引發了激烈的討論。
  這條微信的發佈者是復旦大學附屬兒科醫院骨科主任馬雪瑞。記者就此事採訪馬雪瑞,她表示,關於事件的經過,沒有醫院的同意,她不方便多說。她只是說,她發表這樣的聲名是為了維護醫生的尊嚴。
  馬雪瑞:想到昨天關於我自己維護科室裡頭醫生的尊嚴和權利的一點點事情,今天是怎麼說好呢?放的無限大,我覺得這是我始料未及的,作為一個專家、學者、主任,我不過是對醫院出來的這種暴力零容忍而已,這是中央政府規定的,僅此而已,說句心裡話,我真的是一個傻了吧嘰的一個專家,維護我自己醫生的尊嚴和權利,僅此而已。
  據馬雪瑞介紹,被抓傷的醫生本來第二天還要出門診的,現在只好請假休息了。馬雪瑞表示,她的科室此前從來沒有遇到過類似情況,醫護人員態度都是不錯的,從來沒有和家屬發生過矛盾。發生這樣的事情,讓她非常震驚。
  而張潔則表示,她與醫生髮生衝突時,馬雪瑞並不在現場,她沒有看到事情的過程就發表這樣的措辭強硬的聲明,這樣的態度讓她不能接受。
  張潔:他們從開始到後面都沒有在現場出現過,事情就是110過來,最後解決事情的時候這個馬主任才出來,她根本就沒有看到,她憑什麼說是我打,當時我問醫院了,你們有攝像頭吧,醫院居然說他們這裡沒有攝像頭。
  記者:就是這個馬主任她從始至終都不在現場對吧?
  張潔:對的,她從始至終都不在現場。
  馬雪瑞的微信聲明在網絡上引發了熱議。有網友認為,孩子骨折,父母焦急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去醫院就診你還是要根據程序來。也有網友認為,醫院還是應該秉承救死扶傷的精神,先急救再說。
  原中國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武高漢表示,醫生與患者應當相互尊重,原則上,醫院不應該針對特殊人群拒絕治療。
  武高漢:救死扶傷是醫生的天職,我認為在任何情況下醫生都不得拒絕履行自己的天職,當然並不是說在這樣的前提上醫生就應當不受尊重,我是說應當用各種各樣的方式和方法來合理的解決這個問題,而不應當用非常簡單的一種辦法,一種排除的方法來解決。我覺得作為醫院不得有特定的對象,特別指定某一個人或者某一類人來醫院不接受治療,不予以診斷。那麼這樣設置先決條件涉嫌違反了我們的有關的法律法規和醫生的道德準則。
  記者也查閱了《執業醫師法》,第二十四條明確指出,對急危患者,醫師應當採取緊急措施進行診治;不得拒絕急救處置。
  那麼,如果不是急危患者,醫療機構和醫生是否可以拒絕治療呢?由於現行法律對這方面規定並不明確,各方莫衷一是。法律界和輿論界均比較強調對患者權益的保護,一般認為“患者有權拒絕接受治療,醫生無權拒絕施治”,不過,現行法律規定的醫師“不得拒絕治療”,卻僅限於“急危患者”和“突發事件”這兩種情形。
  所謂的“醫者父母心”,患者應該相信,絕大多數醫生都有這樣一顆慈悲之心。而作為醫生,也要理解患者處於病痛折磨下的焦燥心情。醫患雙方應當相互理解、相互尊重。面對患者或家屬不妥的行為,醫生可以溝通,可以譴責,但明確表示拒絕施救,並以發表聲明的方式去發泄不滿,這樣的意氣用事恐怕只會加劇醫患矛盾。  (原標題:患兒家屬未掛號被拒治療後抓傷醫生 科室拒絕跟進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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