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文化體制改革東風,揚深圳快速發展之帆。短短幾年,深圳這座年輕的城市便躍升“設計之都”和“全球全民閱讀典範城市”。這背後,有近幾年深圳深入探索建立國有文化單位綜合性考評體系,建設國有文化企業“效益集團”的功勞。如今,這塊文化體制機制改革的“試驗田”,仍在不斷激發制度創新。
  明確國有文化資產責任主體,創新績效考核體制
  2003年,包括深圳在內的9個地區成為文化體制改革試點。該市先後成立深圳報業集團、廣電集團,以及出版發行集團,使深圳國有文化集團成功轉型,併在實踐中不斷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和經營模式,對內部機制進行創新。
  2007年,為加強國有文化資產監督管理,深圳市按照“管人管事和管資產相結合”的原則,出台《三大集團國有文化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及關於考核、薪酬、投資、產權變動、資產評估、貸款擔保、資產減值準備和損失核銷等監管辦法(簡稱“1+7”文件)。2011年12月,深圳市又對“1+7”文件進行全面修訂,進一步完善了國有文化資產監督管理辦法。
  “1+7”文件首次明確了國有文化資產的責任主體,並提出建設“效益集團”的目標,要求國有文化集團圍繞“社會效益最大化、經濟效益最優化”加強管理運營。不僅標志著深圳國有文化資產監督管理改革取得了突破性進展,也是深圳對建立國有文化單位綜合性考核評價體系的一種全新探索。
  根據文件內容,每個會計年度末,深圳市委宣傳部都將依據集團的財務年審報告和班子成員民主測評情況,對照年初與集團簽訂的《宣傳與經營目標責任書》進行考核。市委宣傳部在綜合各方意見後形成最終的考核結果。這份綜合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獎懲問責的重要依據,直接與集團負責人的薪酬收入相掛鉤。
  經過多年的實踐與探索,深圳對國有文化集團資產的管理,走上了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的軌道。近年來,深圳市三大國有文化集團各項主要經濟指標總體上呈現穩步增長的良好態勢。深圳報業集團從最早四開四版的一張報紙,發展到擁有10多種報刊、1個重點新聞網站;深圳廣電集團從1個電臺加1個電視頻道,發展成擁有10多個頻道、頻率的傳媒集團;而深圳出版發行集團,現在已發展成一家年銷售額7.4億元,員工近2000名的大型文化創意產業集團。
  建設“效益集團”,實現社會經濟效益雙統一
  根據“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的要求,深圳以建設“效益集團”為目標,重點加大了三大集團考核指標中社會效益指標的權重。其中,深圳報業集團、深圳廣電集團社會效益指標占75%,深圳出版發行集團社會效益指標占70%。指標包括導向正確度、市場占有率、城市形象塑造力、決策執行力等分指標。
  值得註意的是,文件中還設置了一個企業“公益責任履行”分指標。其考核內容為企業一定時期內履行社會公益責任的情況,包含“公益廣告投入占集團廣告業務收入的比重”和“公益活動、項目投入占集團成本費用總額的比重”兩個二級指標。
  創新的績效考核體系,考出了國有文化集團“經濟效益最優化”的同時,還考出了它們的“社會效益最大化”。近年來,三大國有文化集團積極履行宣傳文化責任和社會公益責任,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深圳報業集團承辦的深圳關愛行動,至今已舉辦了十一屆;深圳出版發行集團承辦的讀書月,幫助深圳成為全球唯一的“全球全民閱讀典範城市”;深圳廣電集團的中國音樂“金鐘獎”,是中國流行音樂界唯一常設的國家級大獎。而三大集團參與承辦的文博會,則早已是享譽海內外的“中國第一展”。  (原標題:深圳國有文化集團“名利雙收”(全面深化改革進行時(文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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