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見習記者 王春 通訊員 陳正明 樓劍平
  開著寶馬轎車,經常出入酒吧等各種夜店,付賬時出手大方……30歲的義烏男子陳某風趣健談,很多人都以為他是大款。實際上,陳某是個十足的騙子,寶馬轎車是他每天花850元錢租的。他利用別人對他的好感,先後從3名酒吧女身上詐騙了4.75萬元錢。5月23日,租寶馬裝土豪的陳某被浙江省義烏市公安局稠北派出所抓獲。目前,陳某因涉嫌詐騙被警方刑事拘留。
   常來捧場的客人提出借錢
  22歲的小麗(化名)在義烏一家酒吧上班。3月中旬,小麗認識了一個名叫“陳文迪”的客人。由於風趣健談,小麗對“陳文迪”印象不錯。接下去的一段日子,“陳文迪”幾乎每天都來照顧小麗的生意,讓她陪自己喝酒聊天。慢慢地,兩人成為“無話不說”的好友。
  4月7日下午,“陳文迪”打電話給小麗,想借2萬元錢,並承諾第二天一早就歸還。可他食言了,理由是自己的銀行卡因為故障“被凍結”,要推遲幾天歸還。小麗本想再催促一下,可後面的對話讓她放棄了這一念頭。“陳文迪”說,他打算換車子,買一輛保時捷卡宴,到時他可以把自己現有的這輛寶馬轎車以35萬元的價格賣給早有買車意向的小麗。小麗聽後很開心,並當場約定以借去的2萬元錢當作定金。當晚,小麗還開著“陳文迪”的寶馬轎車回家,過了一把癮。
  寶馬轎車其實是租賃公司的
  第二天一早,“陳文迪”以要用車為由,把寶馬轎車從小麗處開了回來。當天下午,兩人找了一家律師事務所,簽訂了汽車轉讓協議,待過戶後把餘款付清。
  當晚,“陳文迪”再次找小麗借錢,說“急需資金周轉”,開口又是2萬元。小麗覺得不太對勁,就沒有同意。事後,細心的小麗查了一下這輛寶馬轎車的登記信息,獲悉車主並非“陳文迪”,而是一名姓吳的男子。隨後,小麗找到吳先生,發現他是一家汽車租賃公司的老闆。從對方口中證實,這輛寶馬轎車是租借的,並且租車人真名並非叫“陳文迪”,而是義烏大陳人陳某。
  得知被騙後,小麗多次打電話向冒名“陳文迪”的陳某催討2萬元錢,但陳某都找藉口推辭。4月25日下午,無奈之下的小麗到稠北派出所報了案。
  警方受理此案後,隨即展開調查。“陳某於去年12月11日從公司以每天850元的租金租走這輛寶馬轎車。”吳先生說,當時把車租給陳某時,就警告他“千萬不能拿去抵押或出售”,陳某滿口答應,可沒想到他並不守信。因為一直沒付租金,4月9日,吳先生找到陳某,拿回了車子,陳某還寫了一張5萬元的欠條作為所欠租金憑據。
  花高價租車就為“泡美女”
  陳某的落網極具戲劇性。上周五零時47分許,稠北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求助,稱有人在義烏工人北路某酒店大廳因債務糾紛發生衝突,民警立即趕到現場處理。“到現場一問,就發現其中一男子便是陳某。”民警隨即將其帶回派出所,陳某很快承認了詐騙酒吧女的事。
  據陳某交代,他今年30歲,已結婚多年並有了孩子。2月份以來,陳某先後從3名酒吧女身上騙得4.75萬元錢,這3人中就包括小麗,她們都在同一家酒吧上班。至於那個“陳文迪”的假身份信息和汽車行駛證等,都是陳某花錢請別人PS製作而成的。
  “出去玩玩,泡泡美女。”在民警面前,陳某交代了自己的租車意圖。“我騙了她們,只要她們一報案就肯定要被抓起來坐牢。”陳某說,他騙到錢後,很快就揮霍一空,“我肯定還不了錢,也沒有想過要還錢”。
  目前,義烏警方正對此案作進一步調查。  (原標題:每天花850元租寶馬轎車“泡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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